日前,太原市經(jīng)信委、環(huán)保、財政等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減少燃煤總量推進大氣環(huán)境改善的若干政策意見》,鼓勵市區(qū)分散燃煤采暖鍋爐實施清潔環(huán)保改造。
改造方式以集中供熱為主,燃氣、污水源熱泵、空氣源熱泵、地源熱泵、電、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為補充。
在獎勵方面,完成集中供熱改造的,按改造面積每平方米獎勵10元。鼓勵實施清潔能源供熱改造。完成燃氣、污水源熱泵、空氣源熱泵、地源熱泵、電、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改造的,按改造面積每平方米獎勵20元。鼓勵清潔能源供熱第三方運營。與供熱用戶簽訂長期運營合同(5年以上)的污水源熱泵、空氣熱源泵、地源熱泵、燃氣、電、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供熱的企業(yè),按照供熱改造面積每平方米再獎勵5元。
本文來源于:山西晚報